命题范围:
综合
要点一、质量守恒定律
1.质量守恒定律的内容:参加化学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这个规律叫做质量守恒定律。
2.质量守恒定律的微观解释:化学反应的实质是分子的破裂和原子的重新组合。在化学反应中,由于只是发生了原子间的重新组合,原子的种类和数目并没有发生变化,原子的质量也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反应前后各物质的质量总和必然相等。
【要点诠释】
1.理解质量守恒定律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化学反应”是前提。质量守恒定律的适用范围是化学变化,不适用于物理变化。
(2)“参加反应”是基础。不参加化学反应的物质质量不能计算在内。
(3)“质量总和”是关键。计算时不能漏掉任何一个反应物或生成物的质量。
(4)“质量守恒”是核心。定律只适用于“质量”守恒,不包括体积守恒、分子数守恒等。
2. 化学反应前后“六不变、两变、两可能变”:
(1)六个不变:宏观上①元素的种类不变,②元素的质量不变,③物质的总质量不变;
微观上①原子的种类不变,②原子的数目不变,③原子的质量不变。
(2)两个改变:宏观上物质的种类改变;微观上分子的种类改变。
(3)两个可能变:宏观上元素的化合价可能改变;微观上分子的总数可能改变。
要点二、化学方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