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和鉴定
(1)检验(鉴别)
检验是指用一定的化学方法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物质一一区别开。
检验的实质是根据物质的化学性质(有时可根据物理性质),使被检验物质跟某些化学试剂发生反应,从而确定该物质的存在。
检验的条件是反应中必须出现能够观察到的实验现象,例如出现沉淀、产生气体、溶液的颜色发生变化等等。
例如对于两无色液体NaNO3溶液和NaCl溶液的检验,可分别向两溶液中加入AgNO3溶液,有白色沉淀生成的是NaCl溶液,无现象的是NaNO3溶液。
(2)鉴定
鉴定是指用化学方法来确定某物质的组成,各组成部分要逐一检验出来,不能遗漏。
鉴定的实质是把物质的组成微粒全部检验出来。这样就需要借用检验的方法,利用反应中出现的实验现象,从而确定物质的组成微粒或元素。
鉴定的条件是必须把物质的所有微粒检验出来,不能只检验其中的某种粒子。
例如鉴定氯化钠固体,应取少量固体溶于蒸馏水,先进行焰色反应,火焰呈黄色,确定有Na+存在。再向溶液中滴加稀硝酸酸化的硝酸银溶液,有白色沉淀生成,证明原固体中有氯离子。
【例1】 下列物质的检验中,其结论一定正确的是( )
A.某溶液为蓝色,则该溶液一定是CuSO4溶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