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卷结构说明
全国卷理科综合试卷结构如下:
全卷(300分) 化学部分(100分)
第I卷 选择题(一) 13题 78分 化学有7题(7-13),均为单项选择题,每小题6分,共42分
选择题(二) 8题 48分
第II卷 必考题 11题 129分 化学有3题(26-28),共43分
选考题 8选3 45分 化学3选1(36-38),15分
必考内容为必修模块“化学1”“化学2”和选修模块“化学反应原理”的内容。选考内容为选修模块“化学与技术”“物质结构与性质”“有机化学基础”的内容,考生从三个选考模块中任意选考一个模块的内容。
3道必考题尽量按由易到难的顺序排列,近几年从题型的角度可依次归为实验题、无机综合题、反应原理题。
二、试卷特点
为了有助于备考工作从广东卷向全国卷的顺利过渡,试卷特点的分析将从全国卷(暂以乙卷为对象)与广东卷比较研究的角度进行。总体而言,两者的共同之处是主要的,是教学中首先需要把握的,应在完成主体工作的基础上再关注其差异。
共同特点:
1.考点布局相似,突出模块教学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