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性质与对象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全面衡量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的考试。其主要功能是引导普通高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必修课程教学要求,检测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监测、评价和反馈高中教学质量。考试成绩是高中生毕业的基本依据,也是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和用人单位招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高中化学学业水平考试标准是依据《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化学》(2012版)的要求,按照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和特点,结合本省高中化学教学的实际制订而成的。
高中化学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每年开考2次。考试的对象是在浙江省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中注册获得普通高中学籍且修完化学必修课程的所有在校学生。
考试目标与要求